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同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2014年6月27日,在张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人选于2014年7月4日到张湾区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50元/人。
3、面试时间:2014年7月5日至7月7日,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方式:讲课(无学生),音乐专业教师还要加试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后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加分事项
1、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
2、任教。经批准聘任在岗的张湾区中小学校代课教师,按照任教时间分时限计算的方式加分,10年以内(含10年)每任教一年加0.5分,10年以上(不含10年)从第11年起每任教一年加1分。
3、荣誉。经批准聘任在岗的张湾区中小学校代课教师,获得相关荣誉的可根据荣誉类型享受加分,具体标准如下:①2011年1月1日—2014年6月4日获得省、市优质课比赛(讲课或说课)一等奖的分别计1分、0.5分;二等奖的分别计0.5分、0.3分。②2011—2013年度教师节表彰,被授予市、区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分别计0.5、0.3分。以上两项均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符合条件者须在报名时提供文件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加分因素在考生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入计算总分。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湾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张湾区教育局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均通过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一周内未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区教师正常补充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湾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本公告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8115529
张湾区教育局:0719-8529596
举报电话:
张湾区监察局:0719-8673730
附件2、“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rar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rar
张湾区教师正常补充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