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及聘用相关事宜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公共科目包括教育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含《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时事政治等内容),新课程理论,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与能力;专业科目包括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万柏林区政府网站、区政府公告栏、万柏林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公开招聘领导组的要求,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抽调人员负责对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区监察局监督。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的还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意见,如开具证明确实有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应聘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公开招聘领导组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中,若应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之后招聘程序均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讲课课题提前两小时抽签决定,考生独立准备两小时后,面对评委空讲20分钟。语文教师只讲分析课不讲起始课,英语教师用英语讲课,理化生教师如做实验,只用语言准确描述即可。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评委现场打分,取加权平均分(舍去1个最高分,舍去1个最低分,其余分值取平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
2、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聘用,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聘用。
(四)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审批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调动。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6、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的有关事宜在太原人事考试网、万柏林区政府网站、万柏林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万柏林区人社局:0351-6581295、0351-6041866
万柏林区教育局:0351-6186482
监督电话:万柏林区监察局:0351-6065117
万柏林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二O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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