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试讲)
1、高中各岗位、小学学前教育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试讲)。
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试讲)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试讲)。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2、面试(试讲)内容和形式:高中各岗位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面试(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岗位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面试(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岗位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加专业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为10-15分钟,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试讲)的人员按照面试(试讲)通知单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到达指定考点,验证并抽取课题到备考室备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试讲)。
(三)考试总成绩
1、高中各岗位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2、小学学前教育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确定的内容执行。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如出现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乡镇小学各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学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现象的,用抽签的方法从小号到大号选择)。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要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三年。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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