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上半年四川广元市县区学校中小学教师招聘222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5日至4月9日。更多见华图教育网教师招聘频道。(http://jiaoshi.huatu.com)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 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 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笔试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 心(利州区 利州东路528号,广元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39—3226228)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广元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 情况,2015年4月15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5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 东坝电子 路90号劳动大厦6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 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 年4月22日至4月25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 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5年4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 试成绩于2 015年5 月8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考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可查询个人笔试  成绩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 的报考者,可由 本人于201 5年5月 11日至5月12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  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 试 总成绩于2015  年5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 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市 场网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 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 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 人才百 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 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  基层每服务满1  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 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 (或优 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  1周年, 笔试总 成 绩加2 ,被县以上组织人 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 核优秀,请提 供表彰文件  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另加3分,加分 可按工作年 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 大 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 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4月24日 至4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或 人事考试中心)审查。参加上述服务 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 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 的按 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负责审查的有关部门留存。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县、区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工 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县区的有关部门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 单提前5个工作日分别在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 (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 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  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 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  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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