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上半年四川北川县教师招聘10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日24∶00。更多见华图教育网教师招聘频道。(http://jiaoshi.huatu.com)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报考者请于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0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4月11日上午12: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2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5日24:00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4.加分。

  (1)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4月2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在笔试折合前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加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4月14日 -16日(9:00—12:00、14:00—17:30)将以下材料送交县人社局202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进行审查:

  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4月1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被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5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我县教师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及资格复审时所需资料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一份。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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