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上半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10人简章(第5号)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5.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考。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必备知识;面试形式一般为说课,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 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 试对象。若 出现不足规定 比例的,按实 际人数确定 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 为60分,面试低 于60分的,直接 淘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3:7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适时组织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正式聘用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均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公告(2015年第5号)

  点击下载>>>

  舟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舟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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