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110人简章(2)
2015-04-23 14:55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四)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附件3),签订就业协议,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中专专业课教师及实训指导教师在聘用后,须在首聘期限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监督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监察室):0518-8323613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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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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