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人员范围:除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专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本专业教师资格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应参加。
2.测试内容和时间:现场确认通过后,具体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具备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贴照片,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五)确认认定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合格人员,给予认定。
(六)出证
证书制作:6月20日至6月30日
发证时间:6月30日以后
咨询电话:0474-8322335
(七)领证地点
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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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