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政治辅导员岗位的招聘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大学 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理论 知识。笔试总分为 100分。笔试结 束后及 时公布笔试成 绩及 面试人选名单 。笔 试时间、地 点 另行通 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高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学术报告)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学术报告)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高校政治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逻辑思维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高校教师岗位)
宋老师(高校政治辅导员岗位)
联系电话:杨老师 0535-6693585
宋老师 0535-6646560
原标题:鲁东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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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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