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 笔试
笔试内容:相应岗位综合性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2015年5月上旬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到现场复审,对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身份证、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 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对于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应聘者的录用资格。
四、 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学院监察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3-83642345。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咨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0573-83641212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原标题:2015年嘉兴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