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小学按报考的A、B两类地域学校分专业排序)。
(2)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3)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公示,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聘用职位和聘用计划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资格复查。
在考核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流动。
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156602 63213845(教师招聘)
监督电话:63255573
原标题:2015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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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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