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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70人启事(4)

2015-05-27 10:32:5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4.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由行政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副科级以上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核准后当天张榜公布。

  八、考核

  (一)根据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考核);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九、体检

  (一)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组织体检的部门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市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人员报有关审批机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除直接面试招聘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程序出现总成绩并列,先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分者进入招聘考核,若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发出面试通知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递补面试人选;发出面试通知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咨询电话:

  贵港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5-4551966

  监督电话:

  贵港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0775-4560910

  原标题:2015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2015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x

  2.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各报名点和联系电话.doc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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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广西贵港市,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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