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考试方式:面试
(一)面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面试地点:分宜三中
(三)面试时间:2015年8月4日
(四)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形式:撰写说课教案(即备课40分钟,不计分)、说课(10分钟)。
2.面试教材:高中岗位为高二年级上册,初中岗位为八年级上册,小学岗位为四年级上册。
(五)评委的聘请及记分方式:
聘请外地市面试评委,每个考场五位评委(其中一名为组长),评委评分后,去掉一个 最高分 和一个最低分 ,取 三位 评委的 平 均 分(保留两 位小 数)为最后得分,当场亮分(下一名说课结束 后,公 布上一名 考生 的说课成 绩),前三 名说 课的考 生成绩 应 在三 名都 说 课完后一并公布。
(六)加分:
1.报考中学岗位具有中学 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报考小学岗位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加2分(加分计入总分,加分不累计,如有多 项加分,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七)考试人数要求:
报考岗位人数达到1:2比例 方可开考,若未 达到开考 比例 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八)考试程序:
面试当天,考生早上7:30以前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7:30在考点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00按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课室备课,备课结束后到说课室说课。说课完成后,考生到指定休息室等待。
五、体检、考察
1.同一岗位根据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由教龄时间长的入闱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赣教发(2010)09号《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3.体检合格者,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选调对象遵纪守法、德能勤绩、计划生育、在编在岗、师德师风等方面。
4.考察方式为定向考察或函调。
5.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选调资格的,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1.分宜县2015年城区学校选调中小学教师实行同一学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2.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选调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分宜 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分宜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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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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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