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面试的合格线均为60分,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本期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常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0024 或(0519)86330568
联系人:朱老师 田老师 周老师
常州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联系人:孙老师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原标题:常州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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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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