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已入选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江苏省“双创计划”的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四、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五、聘期
江苏特聘教授岗位聘期为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调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时全职工作。
六、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招聘高校及学科、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聘期和招聘程序等。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6年1月14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⑨学院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的书面意见。校内应聘者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应聘江苏特聘教授的书面报告。
(2)《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
(3)《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仅限属于当年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且尚未取得教授资格的人员填报)。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审核高校推荐人选,对审核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七、支持方式
1. 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2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学校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人才引进的相关办法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优厚的薪酬、保险和福利等待遇,具体可参见http://rczyb.njtech.edu.cn/view.asp?id=549&class=197;
4.配备专职研究助手,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
5.积极推荐申报各级政府的人才计划,待遇另行计算,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规定执行;
6.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按照规定享受项目的酬金津贴;
7.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八、考核管理
江苏特聘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年度考核由学校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任学校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连续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经省教育厅同意,由学校解除聘任合同。聘期届满考核于三年聘期结束时进行,由省教育厅组织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江苏特聘教授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追回已拨科研经费和奖金。
九、其他事宜
1、海外应聘人员,尚未取得江苏省教授任职资格的,须同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报人才资源部;
2、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应聘的所有材料均须在2016年1月14日前报送至人才资源部(行政楼401室)。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行政楼401室(211816)
联 系 人:王老师、计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39145;
联系电邮: hr@njtech.edu.cn (请注明江苏特聘教授申报)
学校网址:http://www.njtech.edu.cn/
原标题: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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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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