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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细则(试行)(3)

2016-01-28 15:0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6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走在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路上,华图教师资格考试网将为您送上备考盛宴,助您高效备考,帮您圆梦教师。

  第五章 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

  第二十六条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二)组织考务工作;

  (三)负责自主命题工作;

  (四)组织面试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

  (五)管理、指导、监督各考区工作;

  (六)负责教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第三十条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与面试考点设置以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符合需要为原则。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政策宣传、考官推荐,保障教师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设置考点的相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负责相关区域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面试组织实施工作。相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应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集中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和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如符合我市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在其他试点省份(必须符合其他省份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部分或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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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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