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4 11:5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桐庐人才网
7.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8.公示: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9.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10.分配:经聘用人员,按学校岗位需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现场选岗”,由本人选择学校岗位,并现场签名确认。
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布3天前,本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的,可在其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个依次递补。
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位不再递补。
经聘用的除紧缺职业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之外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经聘用的紧缺职业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予以解聘。
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和桐庐人才网公布,学校岗位在“现场选岗”前于桐庐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64218512
原标题:桐庐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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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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