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14:42:4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
(四)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学科带头人和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岗位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2)应聘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面试:符合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采用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各环节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606(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258529(大学纪监处)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报名时提供书面材料装订顺序: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3、近期免冠彩照三张(1寸)
4、个人简历(不得超过2页A4纸)
5、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7、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原件须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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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湖南长沙,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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