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6 10:16:48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副书记郑江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工程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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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新疆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4.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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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新疆工程学院,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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