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10:00:02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现场确认:
2016年6月28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请到相应的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德州市教育局人事科8311房间(三楼大会议室);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到临邑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3型纸,双面打印对折)。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原件、复印件。
3.具有临邑县户籍的申请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非临邑县户籍,工作单位在临邑的申请人员,提交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等证明材料。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9.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0.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①国考人员提交“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可到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
②省考人员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在德州市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省考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③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表格可登陆德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zedu.gov.cn/n997230/n8727395/n8728420/n8728476/index.html)下载。
(三)资格认定。临邑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录入申请信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7月中下旬德州市教育局网站将根据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教师资格证领取相关事宜,敬请关注。
附件1:德州市2016年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附件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6年6月20日
原标题:临邑县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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