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7 10:40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江安教育局
7.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获得过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15-2016学年度考核结论以学校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结论为准,下同),或获得过公告“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一栏中所列举的荣誉称号或奖励(不限年限)。
(2)2013-2014学年度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县教育局的书面通报批评。
四、考核加分
(一)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
1.自2011年以来,获县级(含,下同)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人民政府奖或科技进步奖,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不含所任班级获“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的班主任,下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人才示范岗、优秀教师(含村小负责人、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优秀兼职研训员、优秀校外辅导员、德育先进工作者(含师德标兵、师德楷模、教书育人楷模)、爱岗敬业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育质量考核获奖(获奖项目含班级管理奖、学科教研奖、教学管理奖、学科奖、先进个人等;人员类别含管理人员、学科教师、研训员),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和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奖的,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课题多次获奖的,同一称号(同一成果、同类荣誉)多次获奖者,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2.自2011年以来,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师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奖者,片区级加1分(二等奖以上)、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教师风采大赛、课堂教育教学实录(光碟)赛、教学具(玩具)制作比赛、教学软件(课件)比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者,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现场竞赛获指导奖或获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称号,县级(不含片区类,下同)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其中,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省级以下一等奖者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同一学段同一赛课学科或同一项目类(音乐类、美术书法类、体育类、演讲诵读类、教玩具类,下同)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多人获得同一奖项的,按级别分值与参与人数之比进行加分。
3.自2011年以来,在“国培计划”培训中,获优秀学员表彰的(不含培训合格),县级加0.1分,市级加0.2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4分。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或同一项目多次参培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4.自2011年以来,获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单独表彰,或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其他荣誉(不含论文评比和以校为单位发放的艰苦奋斗奖),县级加0.3分,市级加0.6分,省级加0.9分,国家级加1.2分。同一荣誉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值加分。
(二)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连续工作经历加分(限县内报考教师)
在佛耳岩小学、怡东小学、凤凰小学、何家坝小学、柏林小学、泥溪小学6所基点校连续工作至今的,每工作一学年加0.3分,在村小(不含江安镇所辖大桥口村小、黄泥村小)连续工作至今的,每工作一学年加0.5分。上述校、点间工作调整可连续计算年限,不含工资编制在上列学校但借用到其他单位人员。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地震灾区支教的,每工作一学期加1分;受组织选派赴其他地区支教的,每工作一学期加0.5分。
(三)年度考核“优秀”加分
2011-2012学年度至2014-2015学年度,年度考核结论“优秀”等次者,每学年加0.5分。
(四)学历加分
报考中学教师的,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省教育厅认定的双专科视为本科)。
以上实行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本《公告》未涉及到的获奖或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考核加分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江安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验交材料:《报名表》(表格须双面打印和学校签章);条件相对艰苦学校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幼儿园的教师需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其他人员需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4.分城区和乡镇控制区报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可以兼报城区和乡镇控制区。
5.报名及考核加分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公示。
6.报名时不对报名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按照公告“选调基本条件”所列要求审核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文化(技能测试)考试
1.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各科满分为100分(涉及折合成绩的按四舍五入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具体测试范围及分值详见附件一。
2.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技能测试和文化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7月3日下午15:00-18:0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测试)。
3.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成绩公示
各科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公示。
(三)资格审查
按区域学科选调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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