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7 11:31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潍坊市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于7月1日-7月5日(周末除外)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3.具有潍坊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在潍坊市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或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1)“国考人员”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自行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省考人员”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3)“师范人员”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清晰复印。申请人可在潍坊教育信息港(http://www.wfjyxxg.com/)下载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表格模板。
(三)《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7月28日-29日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到网上申请时所选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含须存入本人档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所提交认定材料不再退回。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录入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填报申请信息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一经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后便自动失效,不再退还。
2015年上半年及以前在潍坊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请于7月5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原件,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潍坊市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阳光大厦南邻)三楼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咨询电话:0536-8791010
附件:
2016年6月22日
原标题:潍坊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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