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11:40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辉县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 至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辉县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或参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在辉县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方式是讲一节微型课,时间15分钟(幼儿园岗位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辉县户籍优先、获奖情况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或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进行资格复查。
八、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辉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岗位确定原则:被聘用人员,按专业岗位申报志愿,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岗位申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对于空缺的岗位,采取第二轮申报岗位志愿办法确定人员,依次类推,直到岗位满员。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人才网(www.jobhx.cn)、辉县教育信息网(219.154.17.162/Index.html)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未尽事宜,由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市教育局 0373-6209106
监督电话: 0373-6209180
原标题:2016年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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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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