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1 10:4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20%。
(四)体检
根据选调学校选调学科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三项成绩都相同,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的规定执行。)选调学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因本人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选调学校选调学科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只能递补两次,下同)。
(五)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选调资格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查。若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选调学校该学科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完善人事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区教委审定后报区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办理选调的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聘用前须签订相应服务协议,一经聘用须在选调单位工作满6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考试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考试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人:蒋老师023-72880381;陈老师 023-72860395。
原标题:嵩明县2016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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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2016年涪陵区公开考试选调区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
重庆教师招聘信息汇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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