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1 13:21:34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根据疫情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如在淮安市现场面试,来淮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发放相应补贴,其中省内高校500元/人、省外高校1000元/人。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暂定统一组织,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相同的入围考生同时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考察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递补后,原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视情组织选岗调剂。
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聘用后待遇
1.选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后,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本科生1万元。对于江苏籍毕业生(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或湖北省域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分别增加2万元。
2.参照我市“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有关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的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还可以申报“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入选后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920353(人才政策)
0517-83671213(招聘政策)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7-83605951、0517-89668811。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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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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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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