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教师考试 > 教师招聘 > 招考资讯 > 海南教师招聘 > 2020海南陵水县事业单位人才教师招聘20名公告(2)

2020海南陵水县事业单位人才教师招聘20名公告(2)

2020-04-15 14:5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20海南陵水县事业单位人才教师招聘20名公告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面试。

  (四)面试考核

  采取面试选拔及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相关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选拔阶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考核小组,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组织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核的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诚信和职位的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引进职数1:1的比例,确定引进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依规定程序实施考核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 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考察体检再公示。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工资按招聘职位表的薪资待遇执行。五险一金等按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均给予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等相关情况,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给予续签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县人社局 邓章扬;联系电话:83388471

  县委人才发展局朱艳;联系电话:83087955

  点击下载>>>

  2020年陵水县“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事业单位人才职位表

(编辑:zhangxin06)

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备考
Smohan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huatuv

立即关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