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14:46:05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笔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不少于7天)在“中国姑苏”网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考生须按公告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笔试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将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
5.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工作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当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为试讲,上一节与应聘专业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岗位还需增设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3.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当天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成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时即可申领“苏康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主动出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暂无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以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由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101。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
附件:1.《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2.《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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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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