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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04名公告(2)

2021-04-13 16:25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wangdaoyuan 来源:未知

【导读】2021年云南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04名公告

  8.报名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8:00。

  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故4月25日报名的考生,若资格审核不通过,将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比例

  1.每个岗位的报名并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1:1可以开考,但若在“其他条件要求”栏设置了条件的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要求不影响开考比例确定);学历要求专科的民族特设岗位2:1可以开考;学历要求专科的西医临床岗位2: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招聘岗位1: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1: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岗位1: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全州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外聘人员临床岗位的,本科1:1可以开考、专科2:1可以开考;其它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计划数,裁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退还报考人员报名费。

  3.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届时未能参加笔试的,一律不予退报名费。

  六、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

  4.准考证打印:于2021年5月17日09:00至5月22日10:3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5.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直尺(《综合应用能力》C类使用)。

  6.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45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7.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等规定,对怒江户籍或怒江生源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照顾。

  (3)按照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对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实行优待优惠政策的通知》(怒退役发〔2019〕41号)等规定,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考生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4)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若不正确选填加分项,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将不予调整,后果自负。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8.笔试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

  七、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平均分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进行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胜出;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胜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需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

  笔试结束后,定向招聘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后续招聘工作由怒江军分区、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实施。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持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还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4)两份。定向退役士兵岗位还需提供《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信息审核表》(详见附件5)两份。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2日内,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因有考生放弃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3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体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十、考核考察

  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考察环节。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十二、聘用

  各级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

  考试工作中,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二)考生要关注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岗位取消、递减情况、资格复审、递补等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均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三)考生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附件2.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附件4.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附件5.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信息审核表

  联系电话: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6—3628669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编辑: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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