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16:40:2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人民政府网—“教育服务”版块—公示公告栏目公示7天。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若新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区内同类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
3.聘用期待遇按《屯溪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屯政办秘〔2020〕28号)执行。
八、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96226(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59607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559-2596230(区教育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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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屯溪区秋季小学编外聘用教师专业测试课题范围目录
屯溪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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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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