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6 16:52:5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面试
面试初定8月15日(周日),具体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备课时间60分钟,微型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即招聘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20%、上微型课80%),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当场公布(总分相同时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总成绩合格但未被列入报考幼儿园体检和考察对象的人员,可在招聘名额未满的幼儿园中进行二次选择,主要采用交流谈话的方式进行,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列为该幼儿园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 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考核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如已通过二次选择列入体检对象的,不得参加原岗位递补)
(四)公示 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和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un.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2.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3.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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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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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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