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09:25: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选岗
(一)选岗对象
选岗对象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
(二)选岗办法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确定选岗先后次序。
(三)选岗时间和地点
由北流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公示
北流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一、聘用及待遇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文件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用人单位凭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周转编入编手续。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咨询电话
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 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
2.2021年下半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
北流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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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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