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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关注2021-11-09 10:58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liushaowen 来源:未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回引工作领导组组织专人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对初审确认回引对象的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审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
(5) 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回临县的证明。
(6) 如父母(含岳父母)或配偶属临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父母(含岳父母)或配偶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证明。
(7) 如父母(含岳父母)或配偶为临县户籍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讲课和答辩,讲课和答辩总分为100分,其中讲课60分,答辩40分。讲课和答辩总得分低于60分不予回引。讲课和答辩委托第三方进行,采取评委现场打分亮分的办法,面试教师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出现相同分数按讲课成绩排名。面试完毕后当天公示教师讲课和答辩分数。
(五)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按回引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1.义务教育学校回引教师按所有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考察人选。
2.普通高中学校回引教师按回引岗位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回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教学成绩、遵纪守法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回引。
(七)体检
对经过考察合格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由县教科局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
(八)发函商调
对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回引教师,报县委编委会通过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岗位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照职称岗位、城乡区域、学段科目等条件对等安排的原则,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编制空缺情况,由县教科局将回引人员安排到相应的一线教学岗位。普通高中教师,按照报名回引的学校岗位安排。
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回引事宜。
(编辑:liush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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