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0 16:16:0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十三、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十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
(三)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粤康码”“行程码”查验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韶关市外人员需提供报名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名考试前14天内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连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六)本公告由连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63-6638300(连州市教育局)徐老师
投诉电话:0763-6667036(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连州市教育局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liushaowen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