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 09:06:2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薪酬待遇
酬金发放标准(税前):正高级10000元/月.人,副高级7000元/月.人,一年按10个月计发薪酬;在校内上班时间享受与教职工同等标准的午餐补助,不享受交通补助、工会福利等。
六、其他事项
1.因教学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发生的交通费、旅差旅、培训费等费用,可参照在职教师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列支。
2.在服务协议有效期内,不涉及本人身份、职称、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户籍等的变更,因工作原因、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原有医疗关系办理,服务单位不予承担。
3.服务期间由所在的二级学院按照专任教师要求进行管理、考核。对考核不称职、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教学的,及时解除协议。
七、联系方式
航海学院:翁老师0592-5393525;
海洋生物学院:李老师0592-7769327;
信息工程学院:林老师0592-7769331;
海洋机电学院:王老师0592-7769325;
国际商贸学院:徐老师0592-7769329;
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曾老师0592-7769205;
公共教育教院:叶老师0592-7769345;
马克思主义学院:林老师0592-7769262;
人事处:刘老师0592-7769369
附:《非编全职教师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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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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