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iaoshi.huatu.com 2021-02-16 09:12 教师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针对某地“直接认定为高级、一级教师”的举措,有网文称,这样的改革有利有弊。
上述文章称,直接认定方式,有利于优秀教师扎根农村学校,但会导致职称含金量下降,而且对县城教师来说不公平。
事实上某地这样改革教师职称不新鲜,因为此前也有地方实施了类似的改革,也就是对在乡村学校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教师,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高级职称。
我们认为,一些地方“直接认定”中级教师职称和高级教师职称的改革举措,属于职称政策中的特殊政策,农村学校教师肯定欢迎。
教师职称如果按照原有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标准进行评审的话,不少扎根贫困县的优秀教师,很有可能因为缺少部分条件而无缘职称晋升,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公平。
与此同时,长期工作在农村学校的教师,有的教龄20年,有的教龄30年,如果他们晋升中级和高级职称斗难的话,也会影响当地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
农村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的话,就会直接影响到当地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进而影响到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们注意到,各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年年在改革,年年在完善。事实上,不断改革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制度还存在这样的问题。
比如,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考试,淡化职称论文,申报者可用高质量教学总结或者教案等代替论文。
再比如,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比例,申报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必须有一年的支教经历。
我们认为,对农村学校优秀教师“不用评审,直接认定职称”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不一定就科学合理,打破城乡概念,取消评审不如干脆取消职称。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后,可按照教龄设计教师薪酬体系,而对学校教育教学有实际贡献的教师,则直接奖励。
也可参考公务员工资收入制度,来设计教师薪酬体系,这样才是最科学和合理的,也才能具体地比较教师工资收入和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确保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
来源:大教育评论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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