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1-09-17 15:44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请成功后,须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屏南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93-896659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11月8日—11月12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铅笔或圆珠笔在背后注明姓名,需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并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校进一步确认;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确保照片清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四)审核认定
屏南县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
(五)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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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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