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2-12-19 10:24 湖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教师的权利这一部分是教师招聘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针对这一部分我们需要按照全题型进行备考,客观题主要以例子型反选题为主;简答题主要考查教师权利包含的内容;论述题需要在简答题的基础上系统叙述全面一些;案例分析题则需要识记及理解法规,作答角度才会全面。因此在复习中我们需要明确教师的权利包含了哪些内容,还需要掌握一些生活案例,以便在考试时可以灵活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7条规定了以下教师权利:
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科学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评价权:也可以称之为“管理学生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获取报酬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育教学权】
定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地位:教师最基本的权利
关键点:正常授课、教学改革
生活案例:教师正在上课,校领导突然闯进教室要求暂停授课,带学生去操场排练体操;无故给予教师停课处分,侵犯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准备完善设计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活动,但是遭到校长拒绝,该行为侵犯了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科学研究权】
定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关键点:学术交流、著书立传等活动
生活典例:在教育教学活动已经顺利完成后,教师可以进行自己的科研活动,研究自己的专业领域,同样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撰写完成自己的书籍,如果学校干预教师就属于侵犯了教师的科学研究权。
【指导评价权】
定义:也可以称之为“管理学生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关键点:指导和评价学生
生活典例:小明是当地市长的儿子,因此校长为了讨好市长,便要求教师在考试时将其分数提高,且在小明犯错误后不让教师对小明的错误行为进行指正与批评,这些做法都侵犯了教师的指导评价权;教师应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学生做出正确的评价。
【多选题】
教师的权利包括( )。
A.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B.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C.参加进修 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以下教师权利:(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科学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获取报酬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故本题选择选项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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