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3-04-25 17:43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3.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4月28日12:00-5月6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4.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3年4月29日12:00-5月6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属低保户的报名者需在5月5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报名确认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5月6日12: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838580。
5.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核减的计划视其他岗位用人需求情况,并结合报名情况予以转增。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及计划转增意见,由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并对计划的核减、核销、转增情况予以公布。
(2)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5月11日-5月12日。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如时间安排有更改,将通过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或报名平台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师岗位分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财务岗位分为《专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含公共知识和写作)》两个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师范类应届生证明(附件2,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5月25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和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其中幼儿教师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财务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按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岗位内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名次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名次并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岗位内排名按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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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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