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ilongjiang.hteacher.net 2023-05-05 14:07 黑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侵权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 ( )
20.【答案】√
【解析】过错推定责任,是指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下的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此,题干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幼儿在幼儿园遭受人身损害,园方需要举证,因此幼儿园侵权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本条法律阐释的正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故本题正确。
21.张老师因生病住院请假一个月,学校将他所带班级交由李老师代管,代管期间张老师与该班学生的教育法律关系消灭。 ( )
21.【答案】×
【解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中的任何一项发生了变化,它包括权利主体的增加或者减少、权利内容的部分变化和物的量的增减等。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终止)指的是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终止,彼此丧失约束力。如,某教师人事调动,他和原学校的教育法律关系即终止。本题中张老师只是请假一个月,并未与学校解除教育劳动合同,因此教育法律关系并未消灭,由李老师代管期间,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因此教育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但并未消灭。故本题错误。
22.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 ( )
22.【答案】√
【解析】《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二十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故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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