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4-11-19 13:24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做好海沧区2024年第三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海沧区;
(二)持有海沧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海沧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海沧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网报上传照片应为白底,文件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成功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应以附件形式同步发送至邮箱:hcjszg202106@163.com(邮件主题:资格种类+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附件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纸质照片同为白底(人像、发型及服装应完全一致)。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7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9日—12月5日期间登录“i厦门”微信小程序或APP进行办事预约(预约部门:区教育局,办事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友情提醒:预约号在规定时间内,请先至现场取号机进行预约号确认,方可叫号)。
2.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湖北路9-1号)二层21号、22号、23号窗口。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欣欣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