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4-12-13 08:59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要求的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市直用人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市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旗县区用人单位的面试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市教育局和市、旗县区两级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2.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组织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以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英语等语言类学科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2.考察
(1)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7)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七)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8-7917512
附件:附件1: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xls
附件3: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审批表(其他人员).xls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2日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yj.bynr.gov.cn/view/?mkid=2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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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巴彦淖尔盟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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