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12-16 16:40 广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签约
1.确定签约人选办法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如学历也相同,依次以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先后顺序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2.签约方式
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双方在三方协议书上共同约定)给权利受损方。
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如签约现场有考生放弃签约资格,其岗位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签约。
(九)考核
对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严格执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招聘岗位考核发现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应当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十)体检
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在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选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藤县人社局人事人才信息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十二)人员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招聘获聘的人员须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3.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者具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情况应当回避的,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申请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按规定履行毁约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希望广大应聘者从选择应聘的那一刻起,就自觉践行诚信要求,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面试、诚信守约。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3697、0774–729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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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原标题: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双选会)
文章来源:http://www.tengxian.gov.cn/xxgk/rsxx/zkzl/t194075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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