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8 14:41:5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对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一) 司法厅及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司法行政网和和宁夏司法警官职业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由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同级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
(二)新招聘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对在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试用期,不予正式聘用。
十二、其他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厅及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行全程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严肃考试纪律。
1、 对泄露试题和其他招聘秘密信息,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聘工作有关资料,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聘工作重新进行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司法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违规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因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已进行试用的,取消试用资格;已正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 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供详实的考察材料和考察结论,由司法厅审批,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0年12月22日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panlg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