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1 14:41:0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时间安排
1月20日,各县(区)开始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1月28日前,各县(区)将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日程安排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188775。
2月18日至3月1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网上报名。
3月8日至3月15日,进行“两课”考试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信息确认。
3月20日前,各认定机构将报名信息数据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5月8日,组织进行全省“两课”的考试。
5月25日,省教育厅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6月中旬,完成滨州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月15日前,各认定机构完成对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普通话测试、思想品德鉴定、体检、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7月5日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月底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和文字材料归档等工作,报送认定工作总结。
六、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收费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9〕28号)的规定执行。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免费颁发,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1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7月5日。因此,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这个时间之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含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和数据下载工作,不得延误。
(二)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结合县(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发动社会优秀人员和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并使申请人员全面掌握各项政策和要求。
(四)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按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每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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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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