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14:11:58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有关要求
1、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县教育局印发的《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具体通知见苍南教育网),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
2、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若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该科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68881000,教育局纪检监察室64751553,人事局事业科68881517,教育局人事科64762548。
3、被拟定招聘的对象,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规定的教师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录用的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即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被招聘的毕业生,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并于2011年8月2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按规定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逾期不到校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教师招聘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努力营造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定、顺利进行。
六、本简章解释权在苍南县人事局、苍南县教育局。
附件: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名额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2011年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名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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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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