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 08:50:4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九、公示
(一)面试公示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要求,于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牌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于考核结束后、办理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按《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意见》执行(www.whjyj.gov.cn),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65608497。
2、对《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7-857782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及《公共基础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61801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中心《专业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4020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27-85741329。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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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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