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2 09:28:2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以下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短缺专业人才。
六、试用考察
各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信息中公布的时间为初定时间,如有变动以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受区中小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2341155。咨询电话:82341259。
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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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学年佛山市禅城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 |
禅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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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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