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3 09:39:3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科,其中专业知识(所学专业的高中及高校知识)占7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30%。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50分(计算总成绩时折合为100分),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语文为2个半小时。
2、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3月25日在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3、考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入围)。
(三)教学能力考核:
1、教学能力考核包括教案撰写、说课和面试,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撰写占15%(时间为90分钟),说课占60%(时间为15分钟),面试占25%(时间为10分钟)。
2、在教学能力考核中,分别成立考评组、面试组。考评组由外聘教师组成,负责进行教案撰写和说课的考评工作;面试组由用人学校和教育、人社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进行面试工作。考评组和面试组当场评定成绩并向考生公布。
3、教学能力考核(含面试)每人收费80元。
4、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折合后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所报考岗位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说明: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选“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高的;若仍相同,选“说课”成绩高的。)体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2、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将确定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或改派手续;对因种种原因不能签约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经签约或改派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说明:①在报到时,如发现其报考时所填专业有虚假,或上述证书不合格,或档案材料不完整者,取消报到资格。②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在试用期满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视为试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65-5312256
举报电话:0565-5312731
和县人社局
和县教育局
201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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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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