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6 18:49:06 [您的教师考试网]
5、资格审查:4月16日一天。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就读期间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教师资格证书》、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②在职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教师资格证书》、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任教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和试教(说课)环节。
6、面试和试教(说课):4月23日。面试与试教(说课)的具体要求和地点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上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面试和试教(说课)合并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和试教(说课)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试教(说课)及面试的最后得分。
7、初中教师岗位由教育局于面试和试教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8、成绩合成:中小学所有学科按笔试占40%,面试和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总成绩相等时按面试试教(说课)成绩高低确定。
9、体检:按照合成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10、考察及资格复核: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依次递补。
11、录取聘用:按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先行试用,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能录取,由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3年内不得调离本区;考核不合格者,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不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七、其他
1、笔试成绩、面试与试教(说课)成绩、总成绩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查询。面试与试教(说课)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予以公示。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录取资格。
3、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
4、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683254 0731-84683244
监督电话:0731-84683253
芙蓉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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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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