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3 08:46:51 [您的教师考试网]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弃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未尽事项以省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体检、考核和录取办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幼儿教师的体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选岗。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公开选岗。
5、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报漳州市人事局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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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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